第49期药讯

政策分享

解读《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近日,国务院医改办印发《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医改办发〔〕1号)。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1、为什么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当前,我国医药卫生事业面临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和慢性病高发等诸多挑战,以医院和疾病为中心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难以满足群众对长期、连续健康照顾的需求。同时,居民医院,也不利于改善就医环境、均衡医疗资源、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等。国际经验和国内实践证明,在基层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新形势下保障和维护群众健康的重要途径。家庭医生以人为中心,面向家庭和社区,以维护和促进整体健康为方向,为群众提供长期签约式服务,有利于转变医疗卫生服务模式,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让群众拥有健康守门人,增强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为实现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奠定基础。   2、目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开展情况如何?   自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3号)印发以来,国家层面和各地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签约服务试点,在团队组建、筹资、激励、考核等新机制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欢迎,为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和广泛的群众基础。   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签约服务工作的推进。主要包括签约服务内涵有待完善、签约服务筹资机制尚不健全、家庭医生开展签约服务的激励不足等。同时,在基层服务的家庭医生与上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薪酬、职业发展空间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难以吸引和留住优质人才。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改革,逐步加以解决,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顺利推广。   3、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是什么?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总体思路是,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围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以健康为中心,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和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断完善签约服务内涵,突出中西医结合,增强群众主动利用签约服务的意愿;建立健全签约服务的内在激励与外部支撑,调动家庭医生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医院和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参与,提高签约服务覆盖面和水平,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为群众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主要目标是,年,在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试点。重点在签约服务的方式、内容、收付费、考核、激励机制等方面实现突破,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人群,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到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与居民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4、谁来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采取什么服务形式?   家庭医生是为群众提供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现阶段家庭医生主要由以下人员承担:一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二是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和乡村医生,三医院医师和中级以上职称的退休临床医师,特别是内科、妇科、儿科、中医医师。同时还鼓励符合条件的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含个体诊所)提供签约服务,并享受同样的收付费政策。未来随着全科医生人才队伍的发展,逐步形成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的签约服务队伍。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原则上应当采取团队服务形式,主要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卫医师(含助理公卫医师)等组成,医院医师(含中医类别医师)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为更好地满足群众的中医药服务需求,将逐步实现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有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或乡村医生。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吸收药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社(义)工等加入团队。其中,家庭医生将负责团队成员的任务分配和管理,其他专科医师和卫技人员也要与团队紧密配合,共同为签约居民提供优质的服务。   5、居民如何与家庭医生团队进行签约?   居民或家庭可以自愿选择1个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协议将明确签约服务的内容、方式、期限和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每次签约的服务周期原则上为一年,期满后居民可根据服务情况选择续约,或另选其他家庭医生团队签约。鼓励和引导居民就近签约,也可跨区域签约,建立有序竞争机制。   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对接,各地在引导居民或家庭在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时,居民或家庭还可以医院、医院,建立“1+1+1”的组合签约服务模式,在组合之内可根据需求自行选择就医机构,并逐步过渡到基层首诊;在组合之外就诊应当通过家庭医生转诊,形成有序就医格局。   6、居民签约后能得到哪些服务和优惠?   居民在签约后,将享受到家庭医生团队提供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基本医疗服务涵盖常见病、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路径指导和转诊预约等。公共卫生服务涵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服务主要是针对居民健康状况和需求,制定不同类型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可包括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家庭护理、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监测等。通过不断优化签约服务内涵来满足居民的多样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签约服务会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对签约居民实行差异化的政策,增强签约服务的吸引力和居民对签约服务的有效利用。一是就医方面,家庭医生团队将主动完善服务模式,按照协议为签约居民提供全程服务、上门服务、错时服务、预约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服务。二是转诊方面,家庭医生团队医院专家号、预约挂号、预留床位等资源,方便签约居民优先就诊和住院。医院的全科医学科或指定科室会对接家庭医生转诊服务,为转诊患者建立绿色转诊通道。三是用药方面,对于签约的慢性病患者,家庭医生可以酌情延长单次配药量,减少病人往返开药的频次。对于下转病人,可根据病情和上级医疗机构医嘱按规定开具药物。四是医保方面,会对签约居民实行差异化的医保支付政策,例如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等,签约居民在基层就诊会得到更高比例的医保报销,从而增强居民利用签约服务的意愿。   7、签约服务费从哪里来?如何发挥家庭医生在合理控费方面的作用?   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约定的签约服务,根据签约服务人数按年收取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方式共同分担。具体标准和分担比例由各地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价格等部门根据签约服务内容、签约居民结构以及基本医保基金和公共卫生经费承受能力等因素协商确定。   8、如何激励家庭医生团队更好地提供签约服务?   调动家庭医生团队的服务积极性需要采取多方面的激励措施。在收入分配方面,要综合考虑包括签约服务在内的绩效考核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使家庭医生通过提供优质签约服务等合理提高收入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时,可采取设立全科医生津贴等方式向承担签约服务等临床一线任务的人员倾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结余部分可按规定提取奖励基金,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医院在绩效工资分配上也要向参与签约服务的医师倾斜,鼓励医院医师加入家庭医生团队。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对家庭医生团队以及参与签约服务的医院医师予以资金支持引导。

相关通报

第一部分抗菌药物使用率

根据临床药学监测网统计结果:年5月1日—5月31日,门诊抗菌药物收入元,年4月份收入为元,抗菌药物收入占门诊总收入比例为10.95%,年4月份占门诊总收入比例为11.83%;病房抗菌药物收入元,年4月份收入为元,抗菌药物占药品总收入比例为23.07%,年4月份比例为24.31%。门诊抗菌药物使用率符合国家要求低于20%的规定,与年4月份比,门诊\病房均有下降,希望全体医师继续   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是由于低胰岛素水平引起的严重糖尿病并发症。服用SGLT2抑制剂治疗2型糖尿病时发生这种情况较为罕见,且许多病例是非典型的,患者的血糖未达到预期的高水平。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非典型表现可能会延误诊断和治疗。因此即使服用SGLT2抑制剂的患者血糖水平不高,如有症状符合条件,医疗卫生专业人员也应考虑发生酮症酸中毒的可能性。

  服用这些药物的患者应了解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症状,包括快速消瘦、恶心或呕吐、腹痛、极度口渴、呼吸深快、意识混乱、异常困倦或疲倦、呼吸中有甜味、口中有甜味或金属味,或是在尿液或汗液中有不同气味。如果有任何的这类症状,患者应联系他们的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如果怀疑或确认为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应立即停用SGLT2抑制剂,除非确认酮症酸中毒是由其它原因引起的或已解决,方可重新开始治疗。如果患者存在酮症酸中毒的危险因素,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应慎重给药,并告知患者其危险因素,这些因素包括胰岛素分泌细胞储备量少,病情限制食物摄入或可导致严重脱水,由于疾病、手术或酒精滥用使胰岛素突然较少或对胰岛素的需求增加。此外,PRAC建议因重大外科手术或严重疾病住院的患者暂时停止SGLT2抑制剂治疗。

  在2型糖尿病的治疗中,SGLT2抑制剂的获益仍大于风险。PRAC提醒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这些药物并未被批准用于治疗1型糖尿病,并指出一些酮症酸中毒是在超说明书用药的情况下发生的。

PRAC的建议将转发给人用药品委员会(CHMP),作为机构的最终意见。审查程序的最后阶段是欧洲委员会采纳的一个适用于所有欧盟成员国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决定。

(EMA网站)

欧盟拟采取措施降低Tysabri的脑部感染PML风险

年2月12日,欧洲药品管理局(EMA)发布信息称,药物警戒风险评估委员会(PRAC)已完成了对Tysabri(那他珠单抗)的审查,并提出Tysabri治疗后发生罕见脑部感染PML风险的最小化更新建议。

  多发性硬化症药物Tysabri(那他珠单抗)治疗后出现的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病(PML)是由约翰·坎宁安(JC)病毒所引起的罕见的、非常严重的脑部感染。

  近期研究表明,当疾病无症状(仍处于初起阶段)时及早检测和治疗PML对于限制脑损伤和疾病造成残疾的程度是极为重要的。可通过核磁共振成像(MRI)扫描检测到无症状的PML病例。在这些数据的基础上,PRAC得出结论,应考虑对PML高危患者进行更频繁的MRI扫描(如每3个月至6个月)。

  接受Tysabri治疗的患者出现PML的已知风险因素是存在JC病毒抗体(表明患者已暴露于病毒),接受Tysabri治疗2年以上,在开始Tysabri治疗之前曾使用免疫抑制剂(可降低免疫系统活性药物)。研究认为,具备所有三个危险因素的患者发生PML的风险更高。

  临床研究的新数据表明,在开始接受Tysabri治疗前未使用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其抗体水平(指数)与PML的风险水平存在相关性。更具体地说,目前的证据表明,当抗体指数值为0.9或以下时PML的风险很小且低于先前的估计,而当已接受Tysabri治疗达2年以上的患者的抗体指数值大于1.5时其PML的风险大幅增加。因此PRAC得出的结论是,在接受Tysabri治疗前未使用免疫抑制剂以及已接受Tysabri治疗达2年以上的抗体指数高的患者发生PML的风险更高。

  对于发生PML风险较高的患者,只有当Tysabri治疗的获益大于风险时才继续治疗。对于抗体指数低的患者以及开始Tysabri治疗前未使用免疫抑制剂的患者,PRAC建议在患者接受Tysabri治疗2年以上之后每6个月重复一次抗体检测。对于JC病毒抗体检测为阴性患者,应每6个月重复一次抗体检测。如在任何时候怀疑发生PML,必须立即停止Tysabri治疗直至排除PML。

PRAC的建议将转发给人用药品委员会(CHMP),作为机构的最终意见。审查程序的最后阶段是欧洲委员会采纳的一个适用于所有欧盟成员国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决定。

(EMA网站)

日本更新氨氯地平的安全性信息

年1月12日,厚生劳动省(MHLW)和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局(PMDA)建议在氨氯地平,以及阿齐沙坦、富马酸阿利吉仑、厄贝沙坦、米沙坦、坎地沙坦、缬沙坦、阿托伐他汀钙水合物与氨氯地平的复方制剂说明书中列出暴发性肝炎、粒细胞缺乏症(坎地沙坦和缬沙坦制剂除外)、横纹肌溶解症风险,作为临床显著的不良反应。

  氨氯地平适用于高血压和心绞痛。除高血压或心绞痛外,氨氯地平联合阿托伐他汀用于高胆固醇血症或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治疗。上面列出的其他复方产品仅可用于高血压。

  过去的3年中,日本服用氨氯地平的患者报告了2例暴发性肝炎、1例粒细胞缺乏症和3例横纹肌溶解症,且不能排除其中的部分病例的因果关系。此外,在接受氨氯地平和阿托伐他汀联合治疗的患者中共报告了6例横纹肌溶解症。为此,根据调查和专家的建议,MHLW/PMDA决定修订相关药品的说明书。

(摘自《WHOPharmaceuticalNewsletter》年第1期)

日本提示伊曲康唑的间质性肺炎的风险

年1月12日,日本厚生省发布信息,建议修订伊曲康唑胶囊、口服溶液和注射剂的产品说明书和标签,以包括间质性肺炎的不良反应。日本厚生省在使用伊曲康唑的日本患者中收到了2例间质性肺炎相关的病例报告,其中1例的因果关系不能排除,然而这2例患者是超说明书使用伊曲康唑,2例患者均未死亡。伊曲康唑用于真菌感染的治疗及预防。不同剂型针对不同形式的真菌感染,例如:胶囊用于脚气型感染;口服溶液作为某些存在中性粒细胞减少风险患者的预防用药(造血干细胞移植患者);注射剂用于治疗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摘自《WHOPharmaceuticalNewsletter》年第1期)

日本提示哌拉西林钠的急性全身发疹性脓疱病风险

年1月12日,日本厚生省宣布对哌拉西林钠产品的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增加急性全身发疹性脓疱病的不良反应。哌拉西林钠是一种抗生素,用于治疗由微生物菌株所引起的感染,例如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和克雷伯氏菌。它适用于肺部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和其他感染。在使用哌拉西林和他唑巴坦/哌拉西林钠水合物治疗的日本患者中曾有发生急性全身发疹性脓疱病的病例(在过去的3年中无发生急性全身发疹性脓疱病的病例)。根据现有证据以及专家建议,日本厚生省决定修改哌拉西林钠产品说明书。

(摘自《WHOPharmaceuticalNewsletter》年第1期)

加拿大警示哌拉西林的药物超敏反应综合征

年2月24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信息,警示含哌拉西林药品(单药或与他唑巴坦的复方制剂)的药物超敏反应综合征风险,即伴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系统症状的皮疹反应(DrugReaction/RashwithEosinophiliaandSystemicSymptoms,DRESS)。

  哌拉西林是一种可单独使用或与增强哌拉西林活性的产品(他唑巴坦)联合使用的抗生素。两种产品均为静脉给药或肌肉给药,用于治疗不同类型的感染。在发布了哌拉西林和他唑巴坦复方制剂的DRESS病例后,加拿大卫生部对所有含哌拉西林的产品进行了安全性评估。加拿大卫生部经过评估得出结论认为:有证据表明在哌拉西林和他唑巴坦的复方制剂与DRESS之间存在相关性。此外,不能排除哌拉西林自身对DRESS的协同作用。加拿大卫生部已开始更新哌拉西林/他唑巴坦复方制剂的处方信息以包含DRESS风险的警告信息,同时也警示DRESS可能也是哌拉西林单药治疗的一种潜在的副作用。DRESS描述了一组罕见但严重的、潜在危及生命的药品不良反应,如发热、严重皮疹伴脸部浮肿或身体大面积皮肤剥落等。这些反应通常发生于开始使用药物后2周到2个月。

  在加拿大卫生部进行评估时,加拿大报告了两例怀疑与哌拉西林和他唑巴坦的复方制剂相关的DRESS。进一步分析评价认为两例DRESS与哌拉西林/他唑巴坦复方制剂存在相关性。加拿大卫生部对已发表的科学与医学文献进行了评估,发现了17例已发表的哌拉西林/他唑巴坦复方制剂与DRESS可能相关的病例。17例病例中有1例导致死亡,然而由于患者之前存在的原患疾病,不能确定DRESS是否由该复方制剂直接作用引起的。10例DRESS报告停药后恢复或经过治疗后恢复,其他6例由于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不完整无法进一步评价。经过对17例患者所做的进一步调查表明,不能排除哌拉西林单药所起的作用。

  因此,加拿大卫生部经过评估得出结论认为:有证据表明在哌拉西林和他唑巴坦的复方制剂与DRESS之间存在相关性。此外,不能排除哌拉西林自身对DRESS的协同作用,并已经开始更新哌拉西林/他唑巴坦的产品说明书以包含这一警示信息。

(加拿大卫生部网站)

英国提示厄洛替尼适应证信息的重要变更

年1月14日,罗氏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氏”)在英国药品和健康产品管理局(MHRA)网站致信医疗卫生人员,提示厄洛替尼(商品名“特罗凯”)处方信息的重要变更,变更后其一线维持治疗的适应证仅限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激活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治疗。

  本次处方信息变更是根据IUNO研究的结果,IUNO研究是一项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III期临床研究。研究选择经4周期含铂类药品化疗后肿瘤无进展的无EGFR激活突变(19号外显子缺失或21号外显子LR突变)的晚期NSCLC患者,对比厄洛替尼维持治疗与疾病进展后使用厄洛替尼治疗的疗效。患者被随机分配至厄洛替尼维持治疗组或安慰剂维持治疗组,待疾病进展后分别接受化疗/最佳支持治疗或厄洛替尼治疗。

  与被随机分配至安慰剂维持治疗的患者(待疾病进展后接受厄洛替尼治疗)相比,被随机分配至厄洛替尼维持治疗的患者(待疾病进展后接受化疗治疗)的总生存期(OS)未见明显改善(HR=1.02,95%CI,0.85-1.22,P=0.82)。在维持治疗阶段,与接受安慰剂维持治疗的患者相比,接受厄洛替尼维持治疗的患者的无进展生存期(PFS)也未见明显改善(HR=0.94,95%CI,0.80-1.11,p=0.48)。被随机分配至安慰剂维持治疗的患者中,有人(77.3%)接受了二线厄洛替尼治疗;被随机分配至厄洛替尼维持治疗的患者中,有人(50.3%)接受了二线化疗。二线厄洛替尼的中位治疗时间是2.6个月(0-25个月),二线化疗的中位治疗时间是2.1个月(0-12个月)(主要为多西他赛,其次是培美曲塞和其他化疗方案)。IUNO临床研究结果显示厄洛替尼用于无EGFR活性突变患者的维持治疗无生存获益。厄洛替尼用于具有EGFR活性突变(外显子19缺失或外显子21LR突变)肿瘤患者的维持治疗则不受IUNO研究结果影响。

  根据IUNO研究数据,厄洛替尼不再适用于无EFGR激活突变患者的一线维持治疗。因此,产品特征摘要中的非小细胞肺癌已被修改为上述部分总结的适应证。由原文:“特罗凯还可用于经4周期标准的含铂方案一线化疗后疾病稳定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患者的单药维持治疗。”更改为:“特罗凯还可用于EGFR激活突变和经一线化疗后疾病稳定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患者的转换维持治疗。”

(MHRA网站)

英国发布丙戊酸钠与异常妊娠结局风险的最新宣传资料

2年1月,英国药品和健康产品管理局(MHRA)告知子宫内暴露于丙戊酸钠的儿童存在发育性疾病与先天性畸形的高风险。为了进一步提高在怀孕期间应用丙戊酸钠的风险意识,MHRA要求医师在与服用丙戊酸钠的育龄妇女和女孩讨论这些风险时使用下面的新宣传资料。年晚些时候,含丙戊酸钠药物的外包装上将包括女性出现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警告。

风险与预防总结·在子宫内曾暴露于丙戊酸钠的儿童存在严重发育障碍(高达30-40%的病例)和先天性畸形(约10%的病例)的高风险。·除非其他治疗无效或患者不耐受,否则不应为女性儿童、女性青少年、育龄妇女或孕妇开具丙戊酸钠。·必须由具备治疗癫痫或双相情感障碍经验的医师开始并监督丙戊酸钠治疗。·在评估常规治疗首次开具丙戊酸钠时,在女性儿童进入青春期或妇女计划怀孕或已怀孕时,应仔细权衡丙戊酸钠治疗利弊。·必须确保所有的女性患者都已被告知并理解:○怀孕期间服用丙戊酸钠的相关风险;○需要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在治疗时需定期复查;○如果女性患者计划怀孕或已怀孕,需立即就诊。

专家(神经科、精神科和儿科医生)   使用以下宣传资料来帮助管理风险并使上述风险最小化。在进行专科治疗时应确保按流程操作以满足这些要求,该手册列出:·全面概述了育龄妇女和孕妇使用丙戊酸钠的风险,指出当决定对育龄妇女和女孩进行丙戊酸钠治疗时应考虑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无论何时,如果育龄妇女或女孩需要丙戊酸钠治疗或继续治疗,使用检查表来询问她是否已经完全理解告知她的所有必要信息。将完成的检查表放入她的病历中,作为医师与患者谈话的永久记录。·当考虑给予育龄妇女或女孩丙戊酸钠治疗时,给她或她的陪护人员丙戊酸钠治疗患者指导,并确保她理解其中所包含的信息。·皇家儿科和儿童健康学院的儿科医师也应该向患儿父母或陪护人员提供丙戊酸钠的相关信息。

药学园地

吃完这些药,记得躲着太阳走什么是药物致光过敏反应?生活中哪些药物容易发生光过敏反应?药物致光过敏反应指服用或局部使用某些药物后暴露于日光(主要为紫外线)所产生的不良反应。分为光毒性反应和光变应性反应。光毒性反应主要发生于系统用药,可发生于任何人,一般首次用药后经日光及类似光源照射,几分钟到几小时内即可发生,发病在面部、胸上V型区、四肢等曝光部位皮肤。临床表现类似日光性皮炎,为水肿性红斑,严重者出现水疱,自觉有灼热感和刺痛感。光毒性反应的强度与光敏感药物浓度和光照射时间、强度有关。除去光敏物及避光后,反应消退较快。光变应性反应可由局部及系统用药所诱发,发生于少数过敏体质者,小剂量光敏感药物和微弱阳光照射就可能发生反应。反应发生除与药物有关外,还和遗传、过敏体质有关。光变应性反应首次发病一般有24~48h的潜伏期,皮疹除发生于曝光部位外,还可以迁延至非曝光部位。临床表现为湿疹样观,可见红斑、丘疹、水疱或渗出,一般不留色素沉着,慢性损害可以使皮肤肥厚或苔藓化,部分可能发展成慢性、持久性光敏感性反应。哪些药物可以诱发光敏反应?主要有喹诺酮类、四环素类、磺胺类、抗真菌药、非甾体类抗炎药、抗抑郁药和吩噻嗪类抗精神病药、利尿剂、磺脲类降糖药、心血管药物、抗组胺药、部分抗肿瘤药、维甲酸、中药等。1、抗菌药物①喹诺酮类:主要表现为光毒性反应,喹诺酮类的光过敏反应和药物本身的结构有关,其引起光毒性反应的作用强弱顺序为:司帕沙星洛美沙星氟罗沙星托舒沙星环丙沙星依诺沙星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但是莫西沙星和加替沙星,对紫外线的稳定性明显增强,在治疗条件下不存在光毒性。总之,服喹诺酮类抗菌药必需避免暴晒,另晚间应用可以减少此类不良反应。②四环素类:临床表现为光毒性反应,主要表现晒伤样反应,另外有扁平苔藓样反应、假卟啉症、光照性甲脱离表现,系由服药后药物汇集于皮肤真皮内层所致。早期以手足、口鼻出现刺麻等异常感觉为主,继之在裸露部位出现红斑、皮肤色素沉着,偶见大疱。引起光过敏反应的药物有金霉素、土霉素、米诺环素、美他环素、多西环素、地美环素。其中以后两者最易发生光过敏反应。③磺胺类:临床表现为光毒性反应。主要有复方磺胺甲噁唑、柳氮磺吡啶、磺胺嘧啶、对氨基苯磺酰胺及磺胺增效剂甲氧苄氨嘧啶,氨苯砜与磺胺药有交叉过敏,也可引起光敏性皮炎。④抗真菌药:灰黄霉素可引起严重的光毒性反应,引起尿、肝卟啉病,并可诱发亚急性皮肤型红斑狼疮(SCLE)、加重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此外还有酮康唑、氟胞嘧啶、伊曲康唑、伏立康唑等。近年来相继有特比萘芬诱发SCLE的报道,分析可能与其诱导光过敏反应有关。⑤其它抗生素:氯霉素、氨基糖苷类药物(如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抗结核药(如吡嗪酰胺、对氨基水杨酸钠),均有引起光毒性反应的报道。2、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s)引起光过敏反应的有阿司匹林、双氯芬酸钠(扶他林)、布洛芬(芬必得)、氯诺昔康、保泰松、萘普生、吡罗昔康、酮洛芬,美洛昔康等,可表现为光毒性或光变应性反应。3、利尿剂呋塞米(速尿)、螺内酯(安体舒通)、氨苯蝶啶等可有光过敏反应,皮肤损害的形态多种多样,而报道最多的是氢氯噻嗪(双克),可引起光毒、光变态、红斑狼疮样反应。4、心血管药物引起光过敏反应的有胺碘酮、奎尼丁、硝苯地平、尼莫地平、卡托普利、依那普利、吲达帕胺、心得安、氯沙坦、缬沙坦等。对于长期服用胺碘酮的病人,有超过50%的患者可在曝光区出现蓝灰色色素沉着。

5、降血糖药格列本脲、格列美脲、格列吡嗪、格列齐特等磺脲类降糖药可引起光变应性、扁平苔藓样变、假卟啉症反应。6、消化系统药物引起光过敏反应的有雷尼替丁、奥美拉唑、泮托拉唑等。7、抗抑郁药和抗精神病药(吩噻嗪类)盐酸多塞平、氯丙嗪、奋乃静、艾司唑仑(舒乐安定)等,涉及光毒性及光变应性反应,氯丙嗪可以产生蓝灰色色素沉着。8、抗组胺药偶可引起光过敏反应的有氯苯那敏(扑尔敏)、赛庚啶、色甘酸钠、苯海拉明、氯雷他定(开瑞坦)等。9、避孕药含雌激素、黄体酮的口服避孕药引起的光过敏反应相继有报道。10、抗肿瘤药甲氨蝶呤、氟尿嘧啶(5-FU)等对光较敏感,服用后易出现光敏感性皮炎。11、中药引起光过敏反应的中草药有补骨脂、连翘、竹黄、独活、沙参、白芷、白鲜皮、仙鹤草、前胡、防风、荆芥等,雷公藤多甙也有个案报道。防晒措施:在服用上述药物期间,要注意防晒,特别是阳光比较强烈的夏日,外出时要撑太阳伞、戴遮阳帽或太阳镜,避免穿短袖上衣,皮肤裸露部位涂防晒品,尽量减少在日光下活动的时间,一些1天服用1次的药物若非必需早上服用,则可以选择在晚上服用,以减少可能发生的光

过敏反应。如果发生了药物致光过敏反应,该怎么办?首先是停用药物及避光,给予局部冷敷及外用润肤霜;外用糖皮质激素制剂抗炎,抗组胺药可以减轻瘙痒,严重者可口服或静脉应用糖皮质激素。有些药物必须应用时,应严格避免日晒,可通过缩短用药时间、减少药物剂量以及晚间睡前应用来减少光过敏反应的发生。当不可避免接触光时,可以选择针对紫外线有广谱作用的防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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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北京中科医院是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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